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
上海艾魅之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们”),作为“一起展”平台(含一起展APP、17展小程序、签约小程序,以下统称“平台/应用”)的运营主体,高度重视用户(以下或称“您”)的个人信息保护。
本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旨在向您说明我们如何收集、使用、存储、共享、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以及您如何管理这些信息。使用我们的服务,即表示您已阅读并同意本规则的全部内容。
一、定义
• 个人信息:指与已识别或可识别的自然人(“您”)相关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手机号、昵称等。
• 企业身份用户信息:指企业用户在使用平台服务时,主动提供的与企业相关的信息,仅包括企业名称。
• 平台/应用:指由上海艾魅之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运营的“一起展”平台,包含一起展APP、17展小程序、签约小程序。
二、我们收集的信息
我们严格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原则,仅收集为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信息,不收集无关个人信息,具体如下:
(一)个人用户主动提供的信息(核心必要信息)
为完成账号注册、登录及使用平台核心服务,您需主动提供以下信息,无其他额外收集项:
• 注册/登录信息:手机号、验证码(用于账号注册、登录验证及安全校验,是使用平台服务的必要条件);
• 账号基础信息:昵称(用于账号展示、互动识别,您可自主设置并修改)。
(二)企业身份用户主动提供的信息
若您以企业身份注册并使用平台服务(如参展商、合作机构等),除上述个人用户需提供的信息外,我们将额外收集您主动提供的企业名称、营业执照及行业许可文件,前述所有企业相关信息仅用于企业身份核验、合规审核及服务对接,不用于对外展示,也不收集企业其他无关相关信息(如法人信息、银行账户信息等)。
(三)自动收集的信息(服务优化必要信息)
当您使用平台/应用时,我们会自动收集以下非个人身份识别相关的信息,仅用于保障服务正常运行、优化体验及安全防护,不涉及任何个人隐私信息:
• 设备信息:设备型号、操作系统、唯一设备标识符(如IMEI、OAID)、网络类型、IP地址(仅用于安全防护、故障排查);
• 日志信息:登录时间、操作记录、浏览内容、页面停留时长、崩溃日志(仅用于产品优化、故障修复)。
(四)重要提示
1. 您有权拒绝提供非必要信息,但拒绝提供核心必要信息(如手机号),可能导致无法注册账号或使用平台核心服务;
2. 我们不收集敏感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生物识别信息、行踪轨迹等),不要求您提供任何与服务无关的个人或企业信息。
三、信息的使用目的
我们仅将收集的信息用于以下明确目的,不用于本规则未载明的其他用途,除非获得您的额外同意或法律另有规定:
1. 提供、维护核心服务:完成账号注册、登录、安全验证;提供展会浏览、报名、签约等核心服务;保障服务正常运行、修复故障。
2. 安全保障:验证账号身份、防范欺诈与恶意行为、保护账号安全、处理服务相关纠纷。
3. 服务通知与沟通:发送验证码、账号登录提醒、服务相关通知;回复您的咨询与反馈。
4. 合规履约:履行法律法规义务、执行合同约定(如参展协议、合作协议),其中企业名称仅用于企业身份核验及履约对接。
5. 优化服务体验:对自动收集的日志、设备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匿名化统计分析,用于优化产品设计、提升服务质量(分析结果无法识别您的个人身份)。
四、信息的存储与保护
(一)存储期限
• 核心信息(手机号、昵称、企业名称):在您账号存续期间持续存储;账号注销后,我们将在15个工作日内删除或匿名化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法律法规要求留存的除外)。
• 自动收集的设备、日志信息:存储期限不超过1年,到期后自动清理或匿名化处理。
(二)存储安全
• 加密保护:采用AES-256加密技术存储手机号等核心信息,传输过程采用HTTPS协议加密,防止信息泄露。
• 权限管控:严格限制内部员工访问权限,仅授权人员可接触个人信息,且全程留痕审计,杜绝违规访问。
• 安全防护:部署防火墙、入侵检测、数据备份系统,定期进行安全审计与漏洞修复,防范黑客攻击、数据泄露等风险。
(三)跨境传输
我们不会向境外提供您的个人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获得您明确同意的除外。若需跨境传输,我们将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关于跨境数据传输的规定,确保信息安全。
五、信息的共享、转让与公开披露
(一)共享
我们不会向无关第三方共享您的个人信息,以下情况除外:
• 获得您的明确同意:您主动授权我们向特定第三方共享信息;
• 必要服务提供商:委托合规的第三方服务商提供技术支持、短信通知等服务,仅共享完成服务所必需的信息(如手机号仅用于发送验证码),并要求服务商严格遵守本规则及保密义务,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 法定情形: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的合法指令,向其提供个人信息。
(二)转让
我们不会转让您的个人信息,除非发生合并、收购、资产出售等重大业务变更,且我们将提前通知您,并要求受让方遵守本规则;若您不同意,可申请注销账号。
(三)公开披露
我们不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以下情况除外:
• 您自行公开:您主动在平台公开个人昵称(企业用户可选择公开企业名称);
• 法律法规要求:基于公共利益、国家安全或法定职责,依法公开披露。
六、您的权利
您对自己的个人信息享有以下权利,可通过平台“我的-隐私设置”或客服渠道行使:
• 知情权:有权了解我们收集、使用、存储、共享您个人信息的情况;
• 访问权:有权访问您的账号信息(昵称、手机号)、企业信息(企业名称)等;
• 更正权:有权要求我们更正不准确、不完整的个人信息(如修改昵称);
• 删除权(被遗忘权):有权要求我们删除您的个人信息,以下情形除外:法律法规要求留存的、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您主动公开且未撤回的;
• 限制处理权:有权要求我们限制对您个人信息的处理;
• 数据可携带权:有权要求我们将您的个人信息转移至您指定的其他处理者(技术可行的情况下);
• 撤回同意权:有权随时撤回您对个人信息处理的同意,撤回不影响此前基于同意的处理合法性;
• 注销账号权:有权随时注销您的账号,账号注销后,我们将按本规则第四条第(一)款处理您的信息;
• 投诉权:若您认为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本规则或法律法规,可通过本规则第八条的联系方式投诉,我们将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
重要提示:行使权利时,我们可能需要验证您的身份,以保障信息安全;对于合理的请求,我们将免费响应,对于重复或不合理的请求,我们可能收取合理费用或拒绝处理。
七、未成年人保护
我们非常重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保护。若您为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请在监护人陪同下阅读本规则,并在监护人同意后使用我们的服务;我们不会主动收集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若发现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同意提供信息,我们将及时删除。
八、联系方式
若您对本规则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或需要行使个人信息权利、投诉举报,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 公司名称:上海艾魅之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成都北路333号
• 客服邮箱:service@amaz-cn.com
我们将在收到您的反馈后15个工作日内回复。
九、规则的更新
我们可能根据法律法规更新或业务调整,不定期修订本规则。修订后的规则将在平台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满7日后生效;若您在规则生效后继续使用服务,即表示您同意接受修订后的规则。
若修订内容涉及重大变更(如信息收集范围扩大、使用目的变更等),我们将通过账号通知、短信等方式单独告知您。
十、附则
1. 本规则的解释、执行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因本规则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上海艾魅之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海艾魅之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日期:2026年2月1日